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门户广场环境提升(暂定名)施工,现采用公开方式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2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分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2.1 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2.2 报名阶段: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4月27日17:30(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①个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④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发送至278954841@qq.com(邮箱),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大道二段168号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0731-88505808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
0731-81869999
